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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氏职专学生顶岗实习告知书
日期:2022-03-24 17:55:11  发布人:admin12  浏览量:1 打印本文

卢氏职专学生顶岗实习告知书

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,教育部、财政部制定了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校我校顶岗实习开展情况,现把政策告知如下。

1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学校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。不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;不安排学生从事高空、井下、放射性、高毒、易燃易爆、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;不安排学生到酒吧、夜总会、歌厅、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;不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;

  2、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,有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,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,定期检查实习情况,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,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。

   3、 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,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。

  4、 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。学校和实习单位不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。

5、学校和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安全意识,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;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。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,依据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
6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;未经学校批准,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;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;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,应接受指导教师、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,限期改正。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

特此告知,希望家长和社会予以监督。

热线电话:0398--3123769(工作日)

          13839879981(刘老师)

13525887270(马老师)

13525202766(苗老师)

13513887176(杨老师)

卢氏县中等专业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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